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獲悉,今年,內蒙古將繼續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對沒有環境容量的地區原則上不予審批新增污染物項目;跟蹤新開工項目,對環境問題突出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政策,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據介紹,由於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去年,國家環保總局批復了內蒙古重大建設項目31個,總投資額達632億元,項目數量在全國排名第二,西部省區名列第一。自治區本級批復建設項目590個,其中重大建設項目313個。為了更好地支持自治區重大經濟項目建設,今年,內蒙古將繼續把污染物總量控製作為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試行污染物總量確認書制度。在審批建設項目時,既考慮單個項目建設所産生的環境問題,更綜合考慮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整體規劃和産業佈局及規模,嚴格審查建設項目排污總量指標、項目選址、生産水源及污水排放去向等重點環節。
此外,全區各地將對新開工項目進行跟蹤、備案,實行月報制度,並選擇一些重大建設項目開展環境監理;全面推進園區規劃環評,要求未完成規劃環評的30個工業園區,今年全部完成;已完成規劃環評的15個工業園區,要儘快落實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對鋼鐵、焦化、電力、有色冶煉、交通等行業開展行業規劃環評。(首席記者 周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