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三調聯動”成績顯著,90%以上一般性矛盾糾紛在基層得到有效化解。近日,中央政法委宣傳教育指導室副主任李寶柱率中央媒體記者採訪團來湘調查採訪,推介湖南省“三調聯動”經驗。
2005年初,湖南省提出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化解社會矛盾的思路,並在湘潭市、攸縣、郴州市北湖區開展試點工作。2006年7月,“三調聯動”在全省推行,省、市、縣層層建立了“三調聯動”領導機構和工作網絡。2007年3月,省綜治委聯合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製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銜接聯動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對全省“三調聯動”工作加以規範和指導。現在,各公安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或警司連調室;全省各鄉鎮、街道都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在人民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室,訴前調解和訴中委託調解等多種工作模式已經基本形成。
在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各地積極探索“三調聯動”在防範和處置群體性事件中的作用,通過“三調聯動”辦公室協調組織有關部門現場、即時解決可能誘發群體性事件的緊急問題。同時,針對群體性事件具有突發性和鬧事人員規模容易擴大等特點,建立了“三調聯動”快速反應機制,即由司法行政牽頭,調度公檢法、國土、林業、水利、民政等相關部門力量隨機組建快速調解庭,隨時趕赴現場處置矛盾,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和激化。
“三調聯動”以來,全省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大幅下降,人民調解協議的履行率上升,涉法涉訴上訪總量及越級訪、重復訪下降;大量因治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通過人民調解進行有效的化解,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數據顯示:2007年,全省法院系統受理的一、二審案件調解率分別達到了36.5%和20%,同比增加3.3和7.4個百分點;2007年以來,因城鎮房屋拆遷引發的到省上訪人次同比下降18.47%,越級上訪同比下降43.6%。目前湖南省矛盾糾紛發生總數每年以7至8個百分點的比例遞減,90%以上的一般性矛盾糾紛在基層得到有效化解,群體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