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3月底,列入浙江省太湖流域2008年度建設計劃的74個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已全部開工。
日前來自浙江省建設廳的信息顯示,其中,74個鎮中有24個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已建成,另外50個鎮正在實施主體土建和管網建設(包括12個鎮為3月份新開工)。
有3.65萬平方公里流域面積的太湖此前藍藻暴發,一度影響了無錫市的自來水水質,太湖生態環境問題再度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太湖湖域2428平方公里,在江蘇,屬於該流域的有鎮江、常州、無錫、蘇州四市;在浙江,涉及杭州、嘉興、湖州三市。
2005年6月,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曾針對太湖污染源,進行過迄今為止最全面的一次普查。調查結果顯示,江蘇境內流入太湖的6條主要河流全為劣V類;而浙江境內流入太湖的4條河流,三條為III類水質,一條為劣V類。
去年以來,為了緩解經濟發展對太湖的影響,浙江省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湖州市組織實施了治理南太湖富營養化項目,通過種植蘆薈、水生動物養殖等生態修復工程,以期消減南太湖水域內的高磷、高氮。浙江省物價局則對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區余杭、桐鄉、南潯、長興等12個縣(市、區)的非經營性、經營性和特種行業用戶的污水處理費提高標準。
據了解,根據國家和浙江省政府有關規定,到2010年,杭州、湖州、嘉興市區城市污水處理率須達到80%以上,太湖流域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