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測繪單位和用戶的合法權益,規範房産測繪收費行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經與自治區測繪局磋商,下發《關於規範廣西房産測繪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定下房産測繪收費標準,嚴禁房産測繪機構依託有關行政部門的行政權力強制服務,強制收費。
凡依法成立、具有相應房産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在接受委託並向委託人提供房産分戶圖測繪服務時,可收取房産分戶圖測繪服務費。房産測繪服務費屬重要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自治區物價局要求,房産測繪單位認真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明碼標價,公示服務內容,提供質價相符的測繪服務,嚴禁只收費不服務。房産分戶圖測繪服務收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以下標準——住宅用房:市級1.00元,縣(市)0.80元;商業樓用房:市級1.50元,縣(市)1.20元;多功能綜合樓:市級2.00元,縣(市)1.60元。具體收費標準由測繪單位與委託方雙方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嚴禁依託行政權力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是《通知》特別提出來的一項原則。《通知》強調,開展房産測繪服務,應遵循客觀公正、誠信守信和自願有償、委託人付費的原則。
《通知》規定,新建商品房由房地産開發單位委託測繪,房産測繪服務費由房地産開發單位承擔,不得另向購房戶收取;新建商品房交易,不得強制二次測繪,也不得向買受人收取房産測繪服務費;凡房産開發商委託測繪單位對新建房進行預測和實測的,其測繪服務費均由房産開發商承擔。存量房交易應當以原産權證書上的測繪成果為準,除房屋産權管理部門收取每件30元的配圖資料費外,任何單位不得強制重復收取房産測繪服務費。如果交易當事人對原産權證書上的測繪面積産生異議時,可委託具備資質的測繪單位復測,由委託人付費。
另外,無委託協議、違規測量、強制重復測量、弄虛作假欺騙房屋權利人或測量失誤造成損失的,以及房屋所有權屬進行變更、轉移時,房屋面積、結構未發生變化的,産權人沒有要求重新進行分戶圖測繪的,不得收取房産分戶圖測繪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