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24日從山西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管理處獲悉,從4月25日起,山西省境內所有高速公路上的超速違法都可以異地處理。當事人在接到《超速違法行為通知單》後,可以不到違法行為發生地,而就近選擇任何一個高速交警大隊開具 《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到銀行繳納罰款。
超速行駛是高速公路上極易引發惡性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近年來,高速交警針對超速違法,不斷加大查處力度,僅2007年,山西省高速公路就查處超速違法行為約28萬起,對於預防交通事故,保障平安出行起到重要作用。但在對超速違法行為的處理上,確實也存在著程序不夠人性化的情況。因為超速違法多是測速儀記錄,不是現場執法,當事人在接到處罰通知單時往往已是多日之後。按照以往規定,當事人接受處罰必須要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所在的高速交警大隊開具處罰決定書,才能到銀行繳納罰款,這確實給一些外地駕駛員造成了諸多不便。省內高速超速違法異地處理的實現,將讓這些不便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