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做好防範強降雨和雷電天氣的緊急通知
安監總明電〔2008〕16號
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等省級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受冷暖空氣共同影響,5月2日至4日,四川盆地東部、重慶、貴州東部、湖北、河南東部和南部、安徽、江蘇中北部、湖南、江西北部和南部、廣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區有大雨,其中河南南部、湖北中東部、湖南北部、安徽中北部和江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區有暴雨。部分地區可能伴有短時雷雨大風等強對流天氣。進入5月,我國大部分地區短時雷雨大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將明顯增加。此外,孟加拉灣強氣旋風暴NARGIS將於5月3日在緬甸登陸,受此影響,預計3日至5日雲南南部地區有中到大雨。5月2日,溫家寶總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有關地區和部門做好防範強降雨和雷電天氣的準備工作。
根據5月2日國務院應急辦發出的《關於做好防範強降雨和雷電天氣的緊急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1.相關地方的安全監管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中央企業要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加強監測監控,通知有關生産經營單位安排好必要的搶險隊伍和裝備、物資,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認真做好強降雨可能造成的淹井、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
2.立即通知可能受影響的煤礦、非煤礦山企業加強防洪設施檢查,尤其是對採空區上方的防洪檢查,做好防洪準備;受洪水威脅的礦井,要停止井下生産作業,撤出井下人員。
3.督促鐵路、民航、水運、長途汽車客運等行業、企業做好相關防範工作,視情況暫時停止運營。
4.督促危險品生産儲運企業加強防雷電工作,加強檢查,做好防範工作。
5.督促建築施工企業加強防範,尤其是鐵路、道路、隧道、橋梁等施工單位要做好防洪、防淹、防滑坡等工作;建築企業要停止塔吊等高空室外作業。
6.有關電網公司要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由滑坡等災害造成線路受損,要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大面積停電。
7.有關單位要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