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推進文化系統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産事故的發生,維護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安全穩定和諧局面,文化部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決定4月下旬至7月底在文化系統組織開展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
《通知》要求,按照中央統一部署,通過在文化系統開展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動,進一步促進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産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促進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監管主體責任和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的落實,立足於治大隱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制度,加強事故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努力構建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實現全國文化系統安全生産形勢的持續良好局面。
《通知》説,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的要求,此次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由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文化行政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有關安全監管部門,採取文化單位自查與部門抽查相結合、綜合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督查專項行動。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確定督查的重點文化單位、重點文化場所和重要文化活動。根據文化系統安全生産的實際,重點督查範圍主要包括: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藝術)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包括演出場所、歌舞娛樂場所、電影院、電子遊戲經營場所、網吧等;音像製品批發市場;大型文藝表演等文化活動;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其他文化行政部門和單位。
督查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其中,綜合督查包括:安全生産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建立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監督體制機制情況;安全生産規劃制定和實施情況;安全投入情況;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情況;按照《文化部關於進一步對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開展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控的情況;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打擊各類無證經營、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和瞞報事故情況。專項督查包括:各類文化項目建設工地、文化活動、公共文化場所的消防和保衛安全的部署、預警、應急等落實情況、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週密部署,重在落實;突出重點,全面深入;廣泛宣傳,促進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和文化部直屬單位要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文化部辦公廳,並於8月5日前最終提交本部門、本單位開展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