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文件
全愛衛發〔2008〕7號
全國愛衛會關於命名黑龍江省大慶市
為國家衛生城市的決定
黑龍江省愛衛會:
根據你會推薦,按照《國家衛生城市考核鑒定和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全國愛衛辦先後組織專家對大慶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進行了暗訪調研、技術評估、考核鑒定和社會公示。
多年來,大慶市市委、市政府始終把大慶精神、鐵人精神作為大慶城市之魂,把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作為塑造城市形象、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和保護人民群眾健康的重要載體,堅持不懈地開展工作。特別是近幾年來,大慶市把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鍥而不捨,不懈奮鬥,精心打造“天然百湖之城,綠色油化之都”。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推動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了環境衛生面貌,加強了衛生防病工作,增強了群眾文明衛生意識,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整體衛生水平達到了《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要求。經研究,全國愛衛會決定命名大慶市為“國家衛生城市”。
希望大慶市再接再厲,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繼續廣泛深入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努力做好鞏固提高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建設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