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證券期貨市場抗震救災和維護穩定有關工作的通知
證監發[2008]40號
中國證監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監管局,上海、深圳專員辦,各證券、期貨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司,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會內各部門: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區發生7.8級強烈地震。災情發生後,會黨委高度重視,12日深夜和13日早上連續召開黨委會議,緊急啟動應急預案,成立了由尚福林主席任組長的證監會應急領導小組,研究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震救災的各項指示要求,部署證券期貨系統抗震救災和維護穩定工作。當前抗震救災任務艱巨、時間緊迫,為切實做好證券期貨系統受災受損單位和網點的恢復重建工作,全力維護市場正常運行,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統各單位要高度關注災情對轄區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網點的影響。督促在災區有營業網點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充分做好非現場交易各項工作,全力保障人員人身安全。
二、各證券期貨交易所和受災轄區證監局要迅速成立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實行班子成員24小時帶班制度,保持聯絡順暢,及時溝通、及時報告。
三、受災轄區證監局在做好自身安全工作的同時,要全面掌握本轄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上市公司受災情況,主要負責人要深入抗震救災第一線,指導受災受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恢復重建。
四、各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要組織專門力量加強災情分析預判,抓緊開展信息技術和通訊系統檢測及風險排查,強化對交易、結算、通信系統的安全維護,確保系統安全正常運行。同時,要充分發揮自身技術優勢,加大對災區機構和網點受損信息系統恢復重建的指導和援助。
五、受災轄區證監局要密切同地方黨委政府的溝通聯絡。重要事項及時報告、請求支援,要根據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做好應對余震及其他次生災害的防範準備,努力將災害損失降到最小。
六、系統各單位要全力做好抗震救災期間市場穩定和社會穩定工作。要及時了解市場動態,加強市場監控,督促相關上市公司和仲介機構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資者服務工作,防止因災情引發其他不穩定因素。
七、認真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災情未解除期間,系統各單位務必加強應急值守,主要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聯絡暢通。各證券期貨交易所和受災轄區證監局要實行日報制度(每日下午5:00前報會值班室),重大情況隨時上報。有關信息除統一報告會辦公廳外,涉及不同業務部門的應同時抄報相關部門。
八、系統各單位要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號召,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全力支援災區儘快恢復重建。
中國證監會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