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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發佈做好震後文物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4日   來源:文物局網站

關於做好震後文物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文物辦發[2008]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文管會):

    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時28分,四川省汶川縣發生7.8級地震,波及重慶、陜西、甘肅等多個省市,此次地震震感強烈,影響範圍大,給地震波及地區的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秩序帶來嚴重影響,也給文物的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抗震救災工作並做出明確部署,各有關地區文物部門和廣大幹部職工要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全力投入抗震救災工作,進一步做好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堅決打好抗震救災的硬仗。現將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地區文物部門的領導要加強對抗震救災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必要的現場指揮,啟動應急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制訂應對地震災害的應急預案,加強安全檢查,特別是要加強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

    二、要加強對文物本體的監測,嚴密注意震情通報,評估地震災害對古建築、古遺址和博物館建築等的影響,制定具有針對性的保護和防範措施。對用於舉辦展覽的建築物,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對已出現險情的建築,要立即停止向公眾開放。

    三、各地博物館和開放的文博機構應制訂應對地震發生後,保障文物和人員安全的應急預案,完善相關處理機制,及時上報有關情況。組織人員及時清除室內外障礙物,設立應急提示牌,確保室內外參觀線路的安全和通暢。做好因特殊情況下滯留館內的觀眾穩定工作,同時要針對老、弱、病、殘等社會群體,提供特別服務。

    四、應高度重視文物保護維修工程和考古發掘工地的人員和文物安全,並制訂防震預案。受地震波及地區的文物部門,應暫停正在進行中的施工或考古工作,同時加強看護,對已經發掘暴露的遺跡應採取妥善的加固保護措施,已出土文物應移至安全的庫房集中保管。對放置在展廳和庫房內的易受地震影響的館藏文物要採取特別的加固保護措施。

    五、加強對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教育,加強抗震防震設施建設,加強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巡查、值班,及時發現險情,及時報告,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排除安全隱患。對已經發現的險情和採取的措施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六、請各省文物行政部門及時匯總因受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並向國家文物局報告。

    值班室電話:010-59881572;

    傳真:010-59881573。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200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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