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經四川省政府同意,省物價局授權四川各災區市、州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災期間必要時對食品、飲用水、交通運價實施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待災情緩解後,擇機取消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汶川地震後,四川省物價局和各地物價局切實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對災區食品價格、交通運價全面檢查,查處哄抬盒飯、方便麵、餅乾、礦泉水等方便食品和交通運價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