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國土資源部向各省(區、市)國土資源廳(局)發出關於支持抗震救災切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通知要求,受災的相關省國土資源廳(局)要立即根據已開展的縣 (市)地質災害調查成果資料,對受災縣威脅群眾安全的大型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向省政府及抗災指揮機構提出撤離人員避讓地災的緊急建議方案,並積極按省政府統一安排,組織專家工作組指導市縣政府做好避讓工作,力保群眾安全。
通知強調,受災的相關省國土資源廳(局)要迅速組織地質環境和當地地勘單位,制定詳細的次生地質災害排查工作方案,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分別組成若干專家工作組,對受災地區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預警工作。重點是受災地區的居民密集區尤其是搶險救災現場、臨時避災場所、鐵路公路沿線、交通幹道、橋涵隧道、供電線路、通信設施、核設施等所在區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受地震影響但是尚未成災的地區,也要迅速行動起來開展巡查預警工作。巡查結果要及時分析,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報省級政府並通報當地政府或抗震救災指揮部,主動協助做好防災保安全工作的落實。受災的相關省國土資源廳(局)應派專人同受災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儘快恢復通信與聯絡,加強指揮協調,在做好自救的同時,按政府的統一安排,抓緊動員起來,投入到抗震救災工作中。
通知指出,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和地勘單位都要積極支持抗震救災,特別是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災區周圍地區國土資源部門和地勘單位要主動與受災地區聯絡,根據需要,迅速組織技術力量,赴災區開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