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發出關於切實加強抗震救災捐助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切實加強社會各界捐助款物的管理,管好用好分配的捐助款物,把有限的款物用到最急需的地方。
通知指出,5月13日,甘肅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開展募捐活動支援地震災區群眾生産生活的通知》,社會各界積極響應,迅速行動,踴躍捐款捐物,全力支援災區抗震救災。為了加強社會各界捐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效益,各市州(除隴南市)、各單位抗震救災的捐款,一律匯入甘肅省民政廳設立的捐款專用賬戶。捐款由省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統一分配,未經省抗震救災總指揮部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調撥捐款。各市州、各單位捐贈的物品在向省民政廳報送清單後,按省抗震救災總指揮部審定的調配方案,直接運往災區。
通知要求,要切實加強社會各界捐助款物的管理,對捐助的每項款物都要登記造冊,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捐助款物,各級財政、審計、監察部門要對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災區政府要管好用好分配的捐助款物,把有限的款物用到最急需的地方,搞好各項應急救災工作,積極防疫治病,幫助受災群眾開展生産自救。 (記者左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