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全力保障抗震救災用機電設備進口工作
已緊急批准進口衛星通訊設備2140套
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發生後,商務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盡一切可能創造便利條件,簡化手續,全力、快速做好與抗震救災有關的機電産品的進口工作,確保抗震救災應急用機電産品儘早運達災區。通知要求,抗震救災用通信設備、醫療器械、工程搶險設備、消防器材和防疫設備等涉證機電産品的進口,可憑民政部、國家地震局、接收援助或捐贈的歸口部門及省級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優先辦理,保證立等可取,涉及招標的,可免於招標。
為支持四川等災區的衛星通訊聯絡工作,商務部改變以往對二級機構轉報進口申請進行核準的常規程序,直接受理抗震救災用衛星通訊設備用戶的進口申請。截至5月21日,據不完全統計,地震發生後,經商務部緊急批准進口的衛星通訊設備已達2140余套。其中包括中宇衛星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進口的手持衛星電話1100套;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進口的海事衛星電話和手持衛星電話等應急通信設備1040余套。其中大部分通訊設備已完成報關,緊急輸送至救災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