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商務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緊急通知,部署地震重災區臨時商業網點建設工作。
通知要求在地震災區建設過渡安置房的過程中,應按每1000套過渡安置房配套設立一個商業網點,建築面積50-60㎡。對於尚未建設的過渡安置區,建設主管部門應優先選址建設配套的商業網點;對於正在建設且部分建成的過渡安置區,建設主管部門和援建單位應對商業網點建設予以積極支持,當地政府應優先安排啟用一個商業網點,以保障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6月10日前,商務主管部門應會同建設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的統一協調安排下,根據實際情況,儘快在每個帳篷臨時安置區設立1-3個過渡安置房商業網點,每個網點面積20㎡左右,以保證群眾在遷入過渡安置區前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安置區商業網點將由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使用,用於保障災區群眾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使用企業必須保證商品質量,維護市場價格穩定,並向參與抗震救災包括建設系統和施工單位的工作人員,做好商業服務。
目前,商務部已確定第一批15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分別對口幫扶四川15個重災縣,迅速恢復商業網點,做好受災群眾的食品、日用品等緊缺物資的供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