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抗震救災空中任務安全實施,在抗震救災期間,對成都、眉山、雅安、阿壩、德陽、綿陽、廣元、資陽八市(州)空域實行空中管制。期間,禁止各類私人飛行器(航模、飛艇、動力傘、遙控飛機、熱氣球、升空氣球等)升空飛行;各單位、組織非執行(包括非統一執行)抗震救災任務的飛行器 (民航客、貨運除外)飛行上述空域,需報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審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