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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對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提明確要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3日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部

    6月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關於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活動板房)建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建辦辦電[2008]56號), 進一步部署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工作,對過渡安置房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一、關於規劃選址問題

    規劃選址是保證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的首要環節。當地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加快選址,抓緊落實建設地點,按安裝進度及時提供一批符合施工條件的場地,保證過渡安置房的正常安裝。四川省建設廳要加大對災區政府的協調力度,及時把各市州的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向省委省政府報告。過渡安置房的選址要盡可能的利用廢棄、空曠地,不佔用農田,如果佔用少量農田的,施工方法及材料選用要考慮將來復耕的要求。同時,選址要符合安全、防火、防震、防雷擊、防泥石流、防洪澇等要求,防止地質次生災害的發生。

    二、關於場地平整職責問題

    地震災區許多場地情況較差,平整難度較大,需耗費大量墊層材料,場地平整滯後將對工程進度産生很大影響。一些援建省市為了早日開工建設,主動承擔了大量場地平整工作。這裡進一步明確,場地平整工作由受援地區負責的規定沒有改變,這樣有利於發揮地方優勢,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地方資源,降低建設成本。對於材料已到建設點,援建省市正在進行場地平整工作的,受援地區要積極主動會同援建省市共同開展場地平整工作。受災地區確有困難的,四川省應統籌省內力量特別是非災區的力量,給予對口支持。

    三、關於場地建設規模問題

    四川省受災地區山地較多,情況複雜,在確定場地建設規模時,一定要從實際出發,在綜合考慮可利用的場地數量、受災人數、建設成本和社會管理等諸多因素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能相對集中的相對集中,需要分散的適當分散,建設點安排最終建成規模應由受援地區和援建省市共同研究,協商確定。同時應滿足防災、防疫等安全要求。

    對於分散的建設點,是否採取援建省市給予技術指導,受援地區自己提供場地組織安裝的做法,由雙方主管部門商定,但是一定要滿足質量和安全要求。四川省市縣地方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部門要切實承擔起責任,規模較小的建設點的配套工作原則上由受援地負責。

    四、關於學校等公共設施優先建設問題

    地震給當地學校造成了破壞,嚴重影響了災區中小學正常教學。各受災地區可以調整現有過渡安置房的援建結構,在現有分配任務的總量中優先建設一批學校等公共設施,以滿足應急所需。這類建設工作可以折算為原分配的過渡安置房的套數,即可以減少住房的套數,並且衝抵受援地區的建設任務總量。我部將以套數和總的建築面積對援建任務進行考核。

    為保證學校等援建工作的儘快開展,各受災市州必須在6月8日前,明確需要建設的學校、幼兒園等公共建築的位置、面積等,以便於落實。同時擬優先建設的學校、幼兒園等的建築場地必須具備馬上開工的條件,不能馬上開工的,要列出具體時間計劃,以便統一安排進度。這類建築的場地選址必須滿足安全的要求。由於建設的板材規模已定,關於過渡安置房一期建設中的學校、幼兒園建設問題,受援地區可與援建省市協商確定。

    五、關於《導則》執行問題

    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技術導則》(試行)的目的是指導過渡安置房建設工作,僅是一個指導性文件,不是技術標準,也不是驗收標準。

    過渡安置房建設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以安全為前提,儘量節約土地和資源,節省成本,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援建單位要與當地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在保障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靈活執行《導則》。

    六、關於建築佈局和形式問題

    過渡安置房的建築佈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採用靈活、多樣的方式,合理佈局。在建築形式上,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採用單層雙拼、聯排、背靠背等多種形式。為保證通風的要求,背靠背形式可有一米左右的間距。兩排板房的建設間距,可以將4米調整為3米,另以每三、四排為一組團,組團之間設立消防通道。此外,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建兩層。每個建設點應考慮建設一定比例的15平米左右的小戶型,供人口少的家庭使用。

    七、關於基礎與地坪問題

    在保證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基礎和地坪可按照經濟節約和施工方便的原則,採用多種形式,保證墻體與基礎可靠聯接,並注意基礎的排水問題。如在需要復耕的土地上建造過渡安置房的室內地坪,應考慮將來復耕問題。可結合當地情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進行簡易處理,如回填含水率適宜的泥土進行碾壓平整,也可採用粗砂鋪設紅磚、三合土地坪等做法。儘量少用混凝土基礎和墊層。如採用混凝土地坪,其厚度不要過大,符合過渡安置房使用需要即可,可以用C15砼。連續澆築的混凝土地坪應設置伸縮縫,避免室內地面出現不規則的混凝土縮裂。

    八、關於消防和防火問題

    過渡安置房要注意消防和防火。各組團之間一定要留出消防通道,滿足消防要求。廚房的墻體和屋面要採取一定的防火措施,必要時應單獨設置。另外,在現場施工中,墻體、屋面材料的堆放和保管也要注意防火。彩鋼板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關於供水、排水及垃圾處理問題

    四川地區雨水較多,建設場地要採取有組織排水,設置專門的排水溝,防止地表水倒灌。

    援建省市和受援地區在過渡安置房建設和供水、污水排放、垃圾處理及公共衛生間等配套設施建設中,應按各自職責,相互協調,同步進行。衛生間佈置宜相對集中,以減少污染源,對此各地可靈活掌握。

    十、關於水電配套職責問題

    過渡安置房的水電配套工程的職責分工是:過渡安置房組團內的水電安裝原則上由援建省市負責,過渡安置房組團外的所有水電配套工程均由受援地區負責。

    十一、關於室內設施配套問題

    本次過渡安置房的建設任務是保證通電、通水(到公用廚房)、通風和防火、防震、防雨等基本條件,滿足過渡安置房的基本居住要求。因此,過渡安置房外的其他設施配備不包括在過渡安置房的援建任務範圍之內。

    十二、關於驗收標準和驗收方法問題

    為便於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管部門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質量標準的把握,四川省建設廳要于6月8日前制定過渡安置房項目驗收辦法,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同意後印發,儘早讓援建省市和質檢部門參照執行。受援省建設廳要組織力量加強建設過程中的質量管理,並在過渡安置房安裝完成後,立即組織驗收,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確保過渡安置房及時交付使用。

    十三、關於當地建材價格和質量問題

    受援地區各級政府應加強對當地建材價格和質量的監管與控制。一要採取多種措施堅決打擊亂漲價的行為,減輕援建省市的負擔,保證援建資金有效地用於過渡安置房建設。二要加強對建材的質量抽檢,保證産品合格,確保過渡安置房建設工程的質量。

    十四、關於各方加強對建設過程的監管問題

    受援地區和援建省市要不斷完善對口工作機制,密切配合,分工負責,落實責任。援建省市要認真研究制定“三包”(包生産、包運輸、包安裝)、“三保”(保質量、保數量、保進度)的各項措施,落實工程進度計劃和材料設備調配計劃,加強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對過渡安置房建設實行全過程跟蹤管理。受援地區的責任是“三好”(選好址、配好套、管好用)、“三快”(快接收、快分配、快使用),尤其要精心編制並組織實施選點、平整場地和配套建設水、電、路、消防等基礎設施的工作方案,加強督促和協調,為援建省市工作提供保障條件。地方水、電、路配套建設務必要跟上去,不能影響過渡安置房的交付使用。同時,受援地區和援建省市要同步進行過渡安置房建設中的質量監督、檢查,共同努力保證過渡安置房儘早交付使用。

    十五、關於建設質量和合理工期問題

    目前,各地建設部門十分重視工程質量,建設質量是好的。各地要始終如一抓好工程質量,堅持全過程管理,特別是在建設高峰期更要重視質量,不僅要保證用戶安全,還要保證使用年限。同時,各援建省市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要盲目攀比。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立即將本通知要求傳達到所有與過渡安置房建設有關的規劃、勘測、設計和施工單位,以及在四川省的現場一線工作人員,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加快進度,保證質量。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5月20日晚連夜召開第一次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電視電話會議,將國務院部署的100萬套過渡安置房任務下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城市 ,各地迅速行動起來,組織企業專家研究、生産、運輸、安裝過度安置房(活動板房)。6月2日下午,住房城鄉建設部第二次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進一步部署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工作,對過渡安置房建設過程中的有關事項提出了明確要求,並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出了“關於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活動板房)建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建辦辦電[2008]5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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