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抗震救災工作正緊張有序地進行,災後重建已全面展開。5月26日以來,我國南方十二個省區又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澇災害,交通基礎設施損毀嚴重。災後重建和安全度汛已經成為近一個時期公路水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任務。為確保在建和重建工程質量穩定和施工安全,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震後和汛期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産,把排查治理隱患、嚴防重大責任事故作為當前交通建設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統一思想,要求所屬各有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真抓真管,逐級落實在建和重建項目從業單位和個人的質量安全責任,建立起嚴格的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震後和汛期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要提出明確要求,排除隱患,嚴防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二、認真開展“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進一步促進行業安全形勢整體穩定趨好。各地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行業實際,突出建設特點,認真開展“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要細化方案,重心下移,深入一線,務求實效。部已開始“百日督查”抽查工作,下一步還要加強督查,對問題嚴重的企業(單位)予以公開曝光。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也應切實加大督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項目必須停工整頓。
三、圍繞汛期安全,紮實開展交通基礎設施隱患排查第二階段工作。各地要按照我部《2008年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意見》(廳質監字〔2008〕4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要求,開展好第二階段(5-9月)以汛期安全為主的排查治理工作。緊緊圍繞《實施意見》確定的“排查治理六項重點”,認真做好隱患登記、公示公告、防範整改、驗收銷號等各環節的工作。同時,針對歷年這一時期事故多發特點,加強反“三違”宣傳,做到“兩項達標”、“四個嚴禁”,防止“六大傷害”。
四、做好地震災害嚴重省份交通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各地要充分認識災後重建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積極推進,穩步實施。要按照《關於對受地震影響的在建公路水運工程進行安全評估的緊急通知》(廳質監字〔2008〕34號)的要求,充分運用衛星遙感、地質雷達等科技手段對地質災害危險區域進行探測和監控,對交通基礎設施的質量損害、結構性損傷以及安全穩定性逐一探明,必要時應重新進行勘察和設計驗算。
未經評估驗算合格的工程,不得復工。對復工的重建項目,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的同時,必須堅持擇優選擇信譽業績好的從業隊伍,確保工程質量,切忌盲目趕工,留下質量隱患。
五、根據汛期特點,加強施工駐地、施工場地安全巡查,強化農民工安全管理。對易受颱風、雷雨、洪水、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影響區域的施工駐地和場地應加強安全巡查,加強與氣象、國土、地質等部門的聯絡,在洪水位以下、滑坡體等危險區域不得設置施工駐地。總包單位要加強對分包和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管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與所有務工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依法建立用工登記制度,並實施有效的動態管理,切實保障一線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六、強化災情意識和應急意識,加強行業應急能力建設。受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目前正處在極端天氣和自然災害高發期。各地要不斷強化災情意識和應急意識,隨時做好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行業特點,全面加強應急能力建設。當前要針對汛期自然災害多發、易發的特點,督促建設項目逐級建立應急預案,落實人員、物資、設備,建立災害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等各項措施。
迎奧運,保平安,事關重大。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利用一切機會,一切手段,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督促和提醒,克服麻痹大意、畏難厭戰思想,不怕疲勞,堅持不懈地抓好抗震救災、安全度汛和工程建設等各項工作,確保公路水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質量逐步提高,促進安全生産形勢穩定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