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公務中遭到“藏獨”鬧事分子槍擊犧牲的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達日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拉瑪才旦,日前被人力資源和勞動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追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榮譽稱號。
拉瑪才旦1996年參加工作,2003年入黨,歷任達日縣鄉鎮派出所所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他先後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並獲得果洛藏族自治州公安“十佳”業務能手稱號,多次受到表彰。從警11年來,他始終奮戰在藏區公安工作第一線,牢記並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忠實地履行人民警察的神聖職責,愛崗敬業,恪盡職守,不畏艱辛,勇挑重擔,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全身心地撲在工作上,處處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既當指揮員,又當戰鬥員,堪稱公安民警的楷模。今年4月28日,他帶隊在上紅科鄉特根牧委會昂叉溝對“3·21”打砸案件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時,遭犯罪嫌疑人開槍拒捕,拉瑪才旦在身中六彈的情況下,開槍擊斃犯罪分子後壯烈犧牲,倒在了與犯罪分子鬥爭的現場,獻出了年僅33歲的寶貴生命。(記者 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