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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物價穩定 福建九部門出臺價格監管八項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1日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為確保價格監管政策的有效落實,福建省日前成立由省物價局牽頭,省發改委,經貿委,財政廳、農業廳、工商局、糧食局、監察廳、糾風辦等九部門參與的專項治理工作機構,並建立廳際聯席會議制度,提供聯絡協調工作的平臺,著力實現“確保物價穩定和群眾基本生活需要”的目標,出臺了確保價格監管政策落實的工作實施方案。方案內容包括:

    一、嚴格控制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調整,強化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務價格的監管,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二、提出保持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的政策措施,為市場價格監管政策的落實營造良好的經濟環境;

    三、組織加強糧食、食用植物油、生豬等重要産品生産,加強市場供求情況監測,增加市場供應;

    四、組織糧食儲備、調運,保障糧食供給,穩定糧食價格,確保糧食的供應不斷檔、不脫銷;

    五、組織有關企業做好化肥生産用電、用煤的供應工作,穩定化肥生産,確保市場供應;做好成品油供應保障的協調工作;增強全省城市副食品供應能力,平抑市場價格;

    六、對省級預算安排的各類有關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確保各項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和按規定安排使用;

    七、監管和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嚴肅查處相互串通、操縱市場、虛假宣傳、利用優勢地位濫收費用等行為;

    八、積極協調解決專項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全面完成專項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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