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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和音樂家協會徵集中國人民警察警歌等歌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1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公安部政治部、中國音樂家協會
聯合組織徵集《中國人民警察警歌》等歌曲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發生了深刻變化,取得了長足發展,特別是隨著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不斷加強,迫切需要一首充分體現警察職業特點、易於傳唱的《中國人民警察警歌》,以進一步弘揚正氣、激勵鬥志,樹立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同時,自1987年以來,公安部政治部每年都與中央電視臺聯合舉辦公安部春節電視文藝晚會,2007年開始晚會名稱固定為“萬家燈火平安夜”。為進一步把每年的公安部春節電視文藝晚會辦成精品,保持晚會主題的連續性,也需要一首富有公安特色、適合晚會演唱的主題曲。據此,公安部政治部與中國音樂家協會決定聯合面向社會各界和全國公安機關廣泛徵集《中國人民警察警歌》和公安部春節電視文藝晚會主題曲《萬家燈火平安夜》。

    一、創作要求

    (一)主題鮮明,格調健康,旋律優美,易於傳唱,融思想性和藝術性于一體。

    (二)《中國人民警察警歌》為進行曲風格。歌詞要藝術化地體現警察的職業特點,言簡意賅,通俗易懂。要充分表達公安民警對公安事業的無限忠誠和對人民群眾的滿腔熱愛,反映公安民警火熱的工作生活和豐富的情感世界,展現新時期公安民警開拓創新、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弘揚忠誠可靠、英勇善戰、秉公執法、紀律嚴明的新時期人民警察精神,謳歌警民魚水深情,抒發公安民警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壯志豪情。

    (三)《萬家燈火平安夜》歌詞要富有公安特色,符合大型晚會特點和春節祥和氛圍,藝術地反映公安機關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的不懈努力,展現公安民警對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的執著追求和美好祝願。作曲要抒情流暢,自然親切,適合晚會演唱。

    (四)2007年以來新創作的歌詞或詞曲結合的原創作品,未曾發表或公開演出。有條件的可以報送製作完成的錄音作品。

    二、評選和獎勵

    公安部政治部與中國音樂家協會將組織專家對應徵作品進行評選。評選分為初評、復評、終評三個階段,設優秀作品獎、優秀組織工作獎和特別獎三個獎項,分別頒發獲獎證書、獎盃和獎金。優秀歌詞由公安部政治部組織譜曲後一併參加評獎。《中國人民警察警歌》一經確定,對詞曲作者將頒發特別獎。

    對評選出的優秀作品,公安部政府網站、公安信息網和《人民公安報》、《歌曲》雜誌等報刊將開設專欄予以刊登;公安部政治部將組織拍攝MTV等進行宣傳推廣。

    三、報送方式及要求

    (一)作品數量不限,歌詞(譜)用A4紙打印(一式8份),錄音作品製作CD(一式3份)。同時填寫《2008年警歌徵集報送作品目錄》、《2008年警歌徵集作品推薦表》(見附件),通過郵寄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報送。報送時請在報送作品上註明“警歌徵集”字樣。

    (二)應徵作品及錄音資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和其他知識産權。公安部政治部對作者報送的作品擁有用於演唱和在各種媒體上宣傳推廣的權利(非商業用途)。

    (三)歌詞作品10月30日截稿,歌曲作品11月30日截稿,均以當地郵戳為準。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4號公安部宣傳局文化處,收件人:王彤丹,郵編:100741;聯絡電話:010-66261639、66263748,公安專線:911161639、911163748,

    傳真:010-66263564;電子信箱:jinggezhengji@sina.com。

    附件:1. 《2008年警歌徵集報送作品目錄》

    2. 《2008年警歌徵集作品推薦表》

    公安部政治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1:

2008年警歌徵集報送作品目錄

推薦單位(蓋章)       2008年 月 日

序號

注:“類別”欄應選擇填寫:1.警歌;2.萬家燈火平安夜。

    附件2:

2008年警歌徵集作品推薦表

2008年 月 日

作品名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及郵編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及郵編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及郵編

創作時間

作品簡介:

注:“類別”欄應選擇填寫:1.警歌;2.萬家燈火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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