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廳近日決定2008年繼續實施農村小學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面向全省招收2345名優秀初中畢業生,為農村鄉鎮以下小學定向培養5年制專科層次教師。
湖南實施農村小學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已3年,往年將重點放在解決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針對湖南農村地區小學教師結構性矛盾,以及目前農村小學教師缺口增大的問題,今年招生計劃根據各市州需求擴大了覆蓋範圍,包括長沙市在內的13個市州的95個縣級行政單位,均安排了定向招生計劃。其中郴州市、永州市除省裏安排的專項計劃外,經省教育廳批准還首次實施了市本級項目計劃。兩市今年分別為農村鄉鎮以下小學定向培養5年制專科層次教師200名和120名。兩市市本級財政將每年為每生安排4000元以上專項經費。
今年擔負培養任務的師範院校也有增加,由第一師範學院、吉首大學師範學院、長沙師範學校、常德師範學校、邵陽師範學校、武岡師範學校、湖南民族職業學院、衡陽(幼兒)師範學校、永州職業技術學院人文教育學院(原零陵師範學校)、芷江師範學校、婁底外國語學校和郴州師範學校等12個單位承擔。其中湖南第一師範學院擔子最重,除院本部有802名培養計劃外,常德師範學校、邵陽師範學校、武岡師範學校、衡陽(幼兒)師範學校、永州職業技術學院人文教育學院(原零陵師範學校)、芷江師範學校、婁底外國語學校和郴州師範學校的培養計劃也挂靠第一師範學院。
定向培養正式錄取的學生必須與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培養學校簽訂農村小學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並報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與師範教育處備案。農村小學教師定向培養對象免交學雜費(含學費、住宿費、軍訓費、書籍費等),並給予其適當生活費補助。享受該項目資助的學生必須履行協議規定,畢業後回協議縣市區鄉鎮以下農村小學服務5年以上。定向培養實行綜合培養,不分專業。經過5年培養,學生應掌握教育教學基本知識和技能,基本具備從事小學教育、教研和管理的能力,能夠承擔小學各門課程的教學任務。
省教育廳還對今年農村小學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招生中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有關具體事項作出了明確規定。錄取條件是:持當地戶口的2008年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考成績不低於本年度當地示範性高中錄取分數;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志願從事農村小學教育事業;身體健康,參照《中等師範學校招生體檢標準》體檢合格;相貌端正,無身體殘疾,男生身高在1.5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0米以上,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音樂、美術、體育等方面有特長的學生,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錄取採取個人自願申報、所在學校選拔推薦、縣市區教育局初選、市州教育局和培養學校面試、培養學校擇優錄取、省教育廳統一審核的程序。
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這一工作,成立由局領導牽頭,教師、人事、招生、紀檢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領導小組,制訂工作方案,精心組織推薦選拔工作。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採取切實有效的辦法,讓廣大學生和家長及時了解農村小學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的招生條件、要求和推薦選拔的程序,確保培養對象推薦選拔公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