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自2007年下半年以來,在全省範圍內全面調整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城市月平均低保標準達到226元,比去年增加了35元,增長幅度達到18.3%。這是記者6月11日在省政務公開辦與省民政廳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得到的消息。
2007年下半年以來,針對物價漲浮影響,國家和省政府決定從8月至12月實施階段性救助,為城市低保戶每人每月增發不少於15元的物價補助資金;從10月至12月又為城市低保對象每人每月增發10元物價補助金;從11月開始又增發了4元左右的煤氣價格補貼。這三次物價補助資金加在一起,實際補助已達到每人每月29元左右。
今年1月,根據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持續上漲給城鎮貧困居民基本生活帶來明顯影響的情況,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全省範圍內全面調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各市都已經出臺了“提標”文件,確定了新的城市低保標準。此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面調增後,全省城市月平均低保標準達到226元,增加了35元,增長幅度達到18.3%,其中城區平均低保標準為242元,縣及鄉鎮平均低保標準為201元。
低保標準提高後,各地目前正在進行低保對象的動態調整,符合新的低保標準的,可以納入低保範圍。同時,由於近一個時期以來,社會普遍提高了工資水平,包括最低工資標準、離退休金標準等,還有隨著社會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深入開展,也將有一些家庭收入水平得到提高,人均收入超過新的低保標準,需要辦理退出低保手續。
據記者了解,2007年度全省月均城市低保對象為140萬人,佔非農人口總數6.9%,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為191元。(記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