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47萬城鎮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就可以參加大病醫療保險,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最高可以報銷7萬元。其中,低保、生活困難補助和重殘人員還可享受免費參保待遇。
6月16日,北京市勞動保障局發佈《關於建立北京市城鎮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這一制度的實施標誌著北京在全國省級市中率先實現醫保制度的全覆蓋。
醫保報銷額度:每年最高可報7萬醫藥費
對於參保人員來説,按照“就近就醫”原則,可在北京市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就近選擇3所醫院作為本人的定點醫療機構,並可在全市定點醫療機構中的中醫醫院、專科醫院、A類醫院直接就醫,就醫時,須攜帶《北京市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手冊》。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方面還介紹,城鎮勞動年齡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主要用於支付住院醫療費用,以及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用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
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主要是保大病的原則,北京市城鎮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主要解決住院的醫療費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確定城鎮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起付標準為1300元,超過部分按60%的比例報銷,每年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