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開幕前及舉辦期間,北京等地工商部門將開展電視、報紙、網站、戶外、印刷品廣告的專項檢查。6月18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奧運廣告市場環境,對屢次發佈違法廣告的媒體以及涉及的産品,將依照有關規定暫停其廣告發佈業務或暫停廣告發佈。
據了解,工商部門將首先針對北京等奧運會主辦城市和賽事城市,重點檢查機場、高速公路、比賽場館周邊、酒店、居民社區、主要商業網點等區域設置和擺放的廣告,設置專人負責重點場所的巡查,對違法廣告易發媒體實施動態化的監管措施,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虛假違法廣告以及含有不良文化內容的廣告。
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未經奧林匹克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誌以及在廣告中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用權的行為將受到嚴厲查處,對未經授權許可在廣告中侵犯奧運贊助商合法權益的行為,也要堅決予以制止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