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獲悉,為加快汶川地震災區農房恢復重建工作,幫助災區人民早日重建家園,促進災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省委、省政府決定,對汶川大地震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家可歸的農戶重建住房,在中央平均每戶補助1萬元的基礎上,由地方政府給予平均每戶1萬元的補助(按家庭人數多少適當予以區別,對困難農戶適當予以照顧)。同時,對自建過渡安置房的農戶按原政策給予每戶2000元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