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份,國家在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規劃》的8年中,已累計安排中央固定資産投資141.6億元,用於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建設。退耕還林1642萬畝,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700萬畝,人工造林、農田林網、飛播造林、封山育林4698萬畝,綜合治理11206平方公里,水源工程64728處,節水灌溉59289處,草種基地建設等5124萬畝,使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保持穩定進展。
《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規劃》工程建設區西起內蒙古的達茂旗,東至河北的平泉縣,南起山西的代縣,北至內蒙古的東烏珠穆沁旗,範圍涉及內蒙古、河北、山西及北京和天津的75個縣(旗、市、區)。總國土面積為45.8萬平方公里。工程建設總投資577.03億元。其中固定資産投資301.04億元。建設內容分為林業建設、草地治理、水利配套設施建設和小流域綜合治理多個方面。工程建設的目標是,到2010年,通過封沙(山)育林(草),飛播造林(草)、人工造林、退耕還林還草、草地治理等生物措施和小流域綜合治理等工程措施,治理沙化土地15175.29萬畝,實現區域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