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長呂祖善6月26日下午主持召開省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聽取浙江省開展小額貸款公司和村鎮銀行試點工作情況彙報,並對開展小額貸款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進行專題研究。
浙江省金融業總體比較發達,但農村地區仍然存在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等問題。根據中國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浙江省將積極穩妥地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引導和規範民間融資,增加對小企業和“三農”的金融有效供給,改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小額貸款公司是由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及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非金融機構。它立足農村,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面向農戶和微小企業提供貸款服務,貸款投向主要是小企業和種植業、養殖業、農産品加工業、農村運輸業等。
作為全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第二批擴大試點省份,浙江省已在長興、玉環、象山、慈溪等地開展村鎮銀行試點工作,以吸引更多的銀行資本、産業資本和民間資本,通過村鎮銀行的平臺,服務於小企業和“三農”。從試點情況看,村鎮銀行必須明確小銀行、小企業、小貸款的“三小”市場定位,立足於服務當地小企業、農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堅持差異化發展,避免同質競爭,確保支農方向,實現可持續發展。
會議強調,要有條件、分步驟地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和擴大村鎮銀行試點。既要發揮小額貸款公司和村鎮銀行對小企業和“三農”金融服務功能,又要切實防範金融風險,明確出資者和主要經營者的責任,政府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嚴防金融風險;要從嚴控制小額貸款公司的準入門檻,科學合理設置股權結構,規範資金來源和貸款投向,確保合規穩健經營;要結合浙江省實際,加強政策扶持,鼓勵金融創新,加快資金週轉,保障資金收益,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浙江省防禦洪澇臺災害人員避險轉移辦法》、《省政府關於修改〈浙江省關於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辦法〉等3件規章的決定》、《浙江省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辦法》和《浙江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
各位副省長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