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據廣西民政部門消息,針對物價上漲情況,廣西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在執行原有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從今年7月起,城市低保對象按每人每月15元,農村低保對象按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提高。
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近日轉發了《民政部、財政部關於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補助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市、縣(區)民政局、財政局做好城鄉低保對象物價補貼工作。在執行原有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從2008年7月起,城市低保對象按每人每月15元,農村低保對象按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提高。同時,各地要在貫徹落實廣西有關供養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五保供養對象的供養水平。
通知中説,民政和財政部門在提高低保對象補助水平的基礎上,還要適當調整城鄉低保標準。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與物價變動相適應的動態補貼機制,做到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隨物價上漲而增長,形成自然增長機制。同時,要建立健全城鄉困難群眾專項救助制度,對城鄉低保邊緣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給予臨時救助,所需救助資金從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安排。
自治區民政廳和財政廳要求,各地民政和財政部門要及時做好城鄉低保資金的發放工作,要加強城鄉低保對象的管理,規範城鄉低保金的申請、審核、審批和發放程序,加大對城鄉低保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專款專用,減少中間環節,確保低保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廣西要求低保補助資金務必在7月15日前足額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
此外,據南寧市民政局介紹,原來南寧市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標準是每人每月260元,從今年7月起增加15元後,每人每月可以領取275元;而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年原來是700元,從7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元後,每人每年則可以領取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