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會議10日在濟南召開,今年山東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又新增35個試點縣(市、區),使試點縣份總數達到60個。副省長賈萬志出席會議並講話。
據了解,新增試點縣(市、區)的試點險種為小麥、玉米、棉花保險,承保面積在市縣政府和農民自主自願的前提下,做到應保盡保。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開展高附加值經濟作物和畜禽、水産等其他險種的試點工作,保費補貼由各地自行承擔。各試點險種的承保期限為2008年。小麥、玉米、棉花保險,根據其生長週期和適保期,適時簽訂承保合同。
對於這一試點工作,山東省制定了扶持政策。一是保費補貼資金由中央、省和市按比例分擔。分擔比例分為三類:對列入30個經濟強縣的試點地區,中央、省級財政承擔50%,市級(含市,下同)以下財政承擔30%;對列入30個欠發達縣的試點地區,中央、省級財政承擔70%,市級以下財政承擔10%;其他地區,中央、省級財政承擔60%,市級以下財政承擔20%。市級以下財政分擔比例由各市自主確定。非補貼部分由農戶自擔。
給予承保公司經營管理費補貼。省級財政按照保險業務開展情況,對承保公司給予適當的經營管理費補貼。新增試點由人保財産保險山東分公司、中華聯合財産保險山東分公司、安華農業保險山東分公司和太平洋財産保險山東分公司作為承保單位。每個試點縣(市、區)由1家保險公司負責承保。
建立省、市、縣三級農業巨災風險準備金。巨災風險準備金主要用於對大災之年超出保險公司賠付責任之外的超賠部分給予適當補貼。巨災風險準備金由各級財政按照當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預算。
承保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承保,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正常年景下,承保公司按照保險合同履行賠付責任;當試點縣(市、區)出現農業巨災損失時,報經省政府同意,賠付總額實行3倍封頂,即最高賠償總額按承保公司當年全省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的3倍封頂。各試點縣(市、區)統一執行省裏去年制定的保險費率和條款。
據悉,2006年10月,山東省在章丘、壽光、臨清3縣(市)首次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去年下半年,試點擴大到了25個縣,共安排了850萬畝小麥保險任務,同時還安排了部分玉米、蔬菜大棚、奶牛、棉花、蘋果等其他品種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