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赴臺旅遊7月18日正式啟動。為維護大陸旅遊者和兩岸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證旅遊團服務質量,國家旅遊局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製定了《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合同》(示範文本),並於日前推行使用。
據悉,示範文本是為落實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與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簽署的《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安排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旅遊業相關法規而制定的。示範文本明確了赴臺旅遊組團社和旅遊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具有指導性、規範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
國家旅遊局要求各地旅遊主管部門認真做好示範文本的宣傳、推行工作,正確引導大陸旅遊者和赴臺旅遊組團社使用和簽訂示範文本,充分發揮示範文本的作用,規範、平衡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避免霸王條款,有效減少合同糾紛。要把推行示範文本與加強出境旅遊市場行業管理結合起來,與誠信旅遊活動結合起來,把它作為加強赴臺旅遊市場管理、規範赴臺旅遊市場行為的一項重要措施,切實加以落實。
據介紹,示範文本由各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印製、發放。目前限于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的組團社範圍內推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