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將於今年8月1日開通運營。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下發通知,公佈了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運價政策:根據《價格法》有關規定,京津城際軌道交通新開行的時速300—350公里動車組列車實行試行運價;試行運價水平,由京津城際鐵路有限公司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試行滿一年後,將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運價。為給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選擇,通知同時要求,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執行試行運價期間,現行在京津間運行的各檔次旅客列車不減少,並維持原有票價水平不變。
京津城際軌道交通是我國第一條投入運營的時速300公里以上高標準鐵路客運專線。這條鐵路主要的固定設施、移動設備和運輸管理都是現代高新技術的系統集成,其建成運營標誌著我國高速鐵路技術進入世界先進行列。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將開行時速300—350公里動車組列車,其裝備水平、旅行速度、旅客舒適度和安全性能,都明顯優於目前在京津間運行的時速200—250公里動車組列車及其他各檔次旅客列車。
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連接北京、天津兩大直轄市,兩地間交通便利,鐵路、公路運輸發達,客運市場競爭充分,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開通運營後,現行在京津間運行的各檔次旅客列車不減少,並維持原有票價水平不變,可以為京津間旅客出行提供更加多樣化的選擇,保證旅客現有交通方式和負擔水平不受影響。同時,京津間鐵路運輸能力增強,部分原有旅客列車的運行時間也會有所縮短,選擇這部分列車的旅客也是受益的。
《價格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經營者可以制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産品範圍內的新産品試銷價格。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開行的時速300—350公里動車組列車是一種全新的鐵路運輸産品。依據《價格法》有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批准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開通運營後,新開行的時速300—350公里動車組列車實行試行運價,試行運價水平由京津城際鐵路有限公司確定。京津城際鐵路有限公司要按照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適當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合理確定試行運價水平。由於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建設標準高、還貸壓力大,預計運營初期會出現虧損。公司要通過加強管理、努力降低成本、開拓市場,逐步改善經營狀況。
這次沒有制定正式運價,主要是考慮京津城際軌道交通是我國第一條高速客運專線、尚未正式運營,暫不能提供比較完整的成本資料和市場預期參數,也沒有其他線路可供參照,核定正式運價的條件尚不成熟。有關部門將在試行運價執行期間,收集整理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市場供求、運營成本等基礎資料,履行法定程序制定正式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