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中國境內外幣支付系統全面建成新聞發佈會在北京舉行。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出席了新聞發佈會併發表了講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及部分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國內主要媒體的記者共一百多人出席新聞發佈會。
蘇寧在講話仲介紹了中國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建設背景、整體架構、風險管理措施以及監管機制等情況。蘇寧指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我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並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由於我國目前資本項目仍未完全開放,現行外匯管理制度允許在特定情形下境內特定交易項目可以外幣計價結算。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的《境內外匯劃轉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制度,目前境內涉外貿易從屬費、運費和保險費結算以及銀行之間的資金拆借、頭寸調撥等八類項目可以外幣進行計價和結算。但是以往我國沒有統一的銀行間外幣支付系統,境內相關交易引起的銀行間外幣資金清算和結算主要通過境外代理銀行、境內代理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同城外幣清算系統進行,最終結算完成時間1-3天不等。
蘇寧指出,以往境內銀行間外幣支付安排存在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外幣資金存放分散、結算效率較低、結算風險較大、結算成本較高,不能滿足我國境內商品及勞務服務交易對安全、高效的外幣支付服務的需求。二是境內中小銀行通過境內代理銀行進行外幣結算,不利於其重要客戶商業秘密的有效保護,導致中小銀行機構客戶流失,影響銀行之間的公平競爭。三是境內外匯交易通過境外結算,不利於維護我國金融信息安全。為解決境內外幣支付安排存在的諸多問題,經過反復調查研究和充分論證,2007年2月人民銀行決定牽頭組織建設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經過一年多的開發建設,境內外幣支付系統于2008年4月28日率先開通港幣支付業務,隨後英鎊、日元、歐元、美元等其他7個幣種的外幣支付業務亦相繼順利開通。目前已有11家全國性銀行成為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首批參與者。
蘇寧指出,為滿足我國境內相關交易對安全、高效的外幣支付服務的需求,境內外幣支付系統在設計和建設過程中充分借鑒國外支付系統建設的經驗,同時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了必要的創新。境內外幣支付系統是我國第一個支持多幣種運行的全國性銀行間外幣實時全額結算系統,為我國境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外幣清算機構提供外幣支付服務。與其他支付系統相比,境內外幣支付系統主要具有如下特點:一是支持美元、港幣、日元、歐元、澳大利亞元、加元、英鎊和瑞士法郎8個幣種的支付與結算。二是採用“Y”型信息流結構。系統由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對參與者和特許參與者的支付指令進行接收、清算和轉發,由代理結算銀行負責對支付指令進行結算。三是採用“一點接入,一個賬戶”架構。銀行以法人或境內管理行為單位“一點”接入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相應幣種只需在代理結算銀行開立一個結算賬戶,參與者對其行內業務系統發起行或接收行實行資金統一管理。四是採用市場化、自願的加入原則。五是參照國際標準和慣例對支付流程、系統風險等進行監督管理。
蘇寧強調,為防範風險,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管理辦法》、《境內外幣支付系統代理結算銀行管理規定》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對系統相關各方在準入規則、風險管理、結算安排、收費策略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進行全面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將依法對參與者、特許參與者、代理結算銀行和清算總中心有關行為進行檢查監督,以確保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蘇寧表示,建設境內外幣支付系統是中國人民銀行完善我國支付體系採取的一項重要舉措。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建成運行,對於滿足我國境內商品及勞務服務交易對安全、高效的外幣支付服務的需求,適應和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中國人民銀行作為我國支付體系的組織者、促進者和監督者,將繼續推動中國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完善。
蘇寧在新聞發佈會上還正式宣佈了經中國人民銀行評審,獲得中國境內外幣支付系統代理結算銀行資格的商業銀行名單:中國工商銀行為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歐元、日元代理結算銀行;中國銀行為美元代理結算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為港幣代理結算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為英鎊、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和瑞士法郎代理結算銀行。各代理結算銀行任期分別為3年,自開通相關幣種業務之日起。中國工商銀行等四家代理結算銀行的相關負責人分別向與會者介紹了各自提供的相關幣種的結算服務情況,並表示願意為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參與者提供安全與高效的專業化代理結算服務。
蘇寧副行長與各代理結算銀行相關負責人還一起回答了與會記者的提問。
據悉,中國人民銀行與各代理結算銀行開展的境內外幣支付系統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培訓工作將於7月底結束,預計從8月份開始,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宣傳與推廣工作將全面展開。凡符合加入條件並願意加入系統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加入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