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確提出要切實把法官職業化建設深入推進,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官逐級遴選制度,把基層工作經歷作為法官晉級和提拔的必要條件。
為推動解決基層法官斷層、短缺、流失問題,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發的《關於當前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儘快推動下發《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的暫行辦法》,不斷拓寬法官來源渠道。繼續加大選調生、志願者、東西部法院幹部交流等工作力度,適當擴大規模,以此緩解人才短缺和流失造成的被動局面。
意見指出,要繼續抓好人員分類管理等相關工作。進一步完善聘任制書記員各項管理措施,做好相關政策配套、協調、落實工作。切實抓好西部基層法院法官助理改革試點,及時進行政策調整、完善。繼續做好法官員額比例確定工作。
意見強調,要繼續推動司法考試及政法院校招錄體制改革。積極開展法院人員招錄改革試點,按照中央政法委關於政法院校招錄體制改革的統一部署,推動定向培養法官任務的落實。要大力開展崗位練兵活動,努力增強全體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認識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提升適用法律、駕馭庭審、訴訟調解、製作裁判文書的技能。
據悉,為加大高層次人才培養力度,最高人民法院還將儘快啟動“全國審判業務專家評審活動”並建立全國法院人才庫。(袁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