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起,河北省將把城市醫生下鄉服務,作為晉陞職稱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從2010年開始,河北省將把城市醫生晉陞主治醫師和副主任醫師前到農村服務一年的規定,作為職稱申報和晉陞的必備條件。
按照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落實城市醫生晉陞職稱前到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制度的通知,今後凡政府舉辦的城市(不含縣級市)二級及其以上醫院,及設區市和省級婦幼保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等衛生機構中,需要晉陞主治(管)醫師或副主任醫師的人員或2000年以來新聘用並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人員,都要支援農村衛生事業。其中,城市三級醫院和省屬衛生機構重點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城市二級醫院和市屬衛生機構重點到鄉鎮醫療衛生機構服務。
據介紹,新參加工作的城市醫生取得執業醫師後晉陞主治(管)醫師前,及已取得主治(管)醫師的城市醫生晉陞副主任醫師前,均須下鄉服務一年。服務時間可累計,但每次不得少於3個月。其主要任務是,開展農村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工作;利用查房、巡診、帶教、舉辦培訓班和學術講座等方式,推廣適宜技術,傳授技術經驗;開展健康教育,普及衛生常識,宣傳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此外,參加政府組織的以提供醫療衛生技術服務為主要工作內容的援外、援藏、援疆、扶貧工作時間,也可計算為下鄉服務年限。
省衛生廳強調,對應當下鄉服務但不服從所在單位派遣的,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沒有下鄉服務或沒有完成下鄉服務年限的,一律不得報考和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張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