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經國土資源部督促申報和加強會審,完成今年84個城市申報用地審查工作後,國務院批准其全部用地。共批准84個城市建設用地28816.97公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21642.85公頃,農用地轉用20215.28公頃,佔用耕地14539.72公頃。批准用地中,近八成用於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和居住項目建設;居住用地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簡稱“三類住房”)用地面積佔79.64%。部分城市的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不佔用新增建設用地,主要通過存量建設用地和收購改造已建的住宅項目安排解決。
今年3月-6月,國務院辦公廳分別將全國31個省(區、市)的84個城市2008年度申報用地轉國土資源部審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配套文件規定,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按照“從嚴從緊、有保有壓”的土地調控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國土資源部對城市申報用地進行了審查。嚴格控制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合理安排經濟社會發展必需用地,確保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及關係民生的居住用地,尤其是“三類住房”用地佔居住用地的比例不低於70%。
審查發現,部分城市申報用地規模偏大或部分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共核減申報用地2730.05公頃,其中核減新增建設用地2342.46公頃(核減佔用耕地面積達1450.51公頃),分別佔申報用地和申報新增建設用地的8.65%和9.77%。
據分析,今年84個城市申報用地與去年基本相當,但批准用地增幅較大。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一些經濟欠發達城市以前用地量少,今年加快了城市基礎設施和居住項目建設,用地量明顯增加;二是一些特殊原因引起城市建設更快擴展,如新批准設立的各類城市改革試驗區與新區等。此外,由於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實施10年,經濟增長幅度和城鎮化速度均超出了規劃預期,大部分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建設用地佈局已不適應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對急需建設的重點項目,確實無法在現行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安排的,按照耕地保有量不減少、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與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的原則,編制規劃調整方案,審查後,隨用地報國務院批准。(王永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