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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等教育收費標準出臺 學費維持去年水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6日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秋季高等教育收費標準日前出臺。省物價局表示,今年各高等院校的學費標準,一律維持去年秋季水平,不作調整。

    目前,湖南省高等教育可實行費用上浮政策的“熱門專業”、“特色專業”、“精品專業”、“教改專業”等項目,統一歸併為“特色精品專業”收費項目,各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執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批文,分別報省物價、財政、教育主管部門核準上浮學費標準後,辦理收費許可證登記手續。

    經批准實行自主招生和單獨招生的高校,統一按以下標準收取考試費:自主招生考試費,本科每生200元,專科每生100元;單獨招生考試費,本科每生100元,專科每生60元。

    非公寓制管理的學生住宿收費,仍按每生每年不超過600元的標準執行;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的高校,按學生實際在校時間(以學期為單位)收取住宿費。

    書籍課本費按學年據實向學生代收,學年終了後多退少補;新生軍訓除按每生65元一次性收取軍訓服裝費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費用;高校可對新生每生一次性收取體檢費45元(檢查項目為常規體格檢查、肝炎全套、胸透、三大常規),代收身份證和戶口本費21元(其中戶口本費1元、居民身份證20元),入學未離開常住地、已辦理身份證、本人不要求遷移戶口和不需新辦身份證的,不得收費。學生畢業自願要求遷移戶口的,每生代收遷移費5元。

    任何學校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被服等床上用品和其他生活用品。保險費按自願原則由學生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學校不得強制推銷和代售。學校不得對畢業班學生收取實習費、就業推薦費或類似性質的其他費用。

    學生退學,繼續實行按月退學費和住宿費(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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