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國家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傳輸網絡的正常業務化運行,根據《國家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總體實施方案》及有關規程,近日,國家海洋局制定並印發了《國家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傳輸網絡管理辦法》。該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該辦法規定,國家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負責傳輸網絡運行的指導和協調;國家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網絡管理中心負責傳輸網絡業務化運行管理和技術指導,具體負責網管平臺運行、傳輸網絡安全、國家及省級傳輸網絡運行和維護,指導省內傳輸網絡運行;省、市級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負責本級傳輸網絡運行和維護。傳輸網絡實行網絡管理員運行保障機制,各級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設立網絡管理員,負責本級傳輸網絡日常運行、維護等管理工作;傳輸網絡實行連續運行,建立值班和定期巡檢制度;傳輸網絡實行故障報告制度,各級傳輸網絡節點應制訂傳輸網絡故障應急措施和處置預案。
此外,該辦法還對傳輸網絡的節點準入、地址分配、網絡安全、實時監控等作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