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IMO)近日宣佈,將從2009年1月1日起,提高新建客船和貨船的海損保護標準,所有建造的新船都應遵守新技術設計規範,以確保更高水平的破艙穩性。
新規範明確規定,新造船舶必須具備延伸至整個船體寬度的雙層底,只有通過計算能證明船舶擱淺時的安全性達到類似水平,才允許採用無雙層底船舶設計。據德國勞氏船級社介紹,在海損的情況下,穩性代表著船舶最終殘余的安全性能。穩性的計算不僅僅取決於船舶本身的構造,更取決於船舶的各種裝載情況。對於複雜的船型構造以及裝載情況,穩性的評估更加困難。新規範在出臺前,成員國各方已就滑油循環艙的佈置等規定達成統一意見,以防止船舶擱淺時滑油泄漏出船體或者主機吸進海水。
基於目前的海損統計數據,新規範將先前的破損風險評估概念進行了擴展,這對於目前正在設計中的客船與貨船,需要重新進行範圍廣泛的破艙穩性復核計算。新規範還要求,船東應為船上提供專用的破損控制信息,以圖紙文件的形式指導船員進行船舶的破損控制。同時,上述“船載”信息也將應用於油輪。 (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