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給甘肅省災區人民生命財産造成了巨大損失,災後恢復重建任務非常艱巨。省委、省政府決定開展省內對口支援地震災區災後重建,幫助災區人民重建家園。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各界,積極響應省委、省政府號召,開展省內對口支援災後重建工作。截至目前,共落實省內對口支援捐助計劃資金84237萬元(含建材折價),其中省直部門、單位7500萬元,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55365萬元,中央駐甘企事業單位5572萬元,蘭州、白銀、武威、金昌、張掖、酒泉、嘉峪關等7個市政府10000萬元,金融機構4000萬元。按照省災後重建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災情統計和受災範圍的評估界定,參照相關市州、部門災後重建規劃,本著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統籌平衡的原則,確定地震破壞烈度在Ⅵ度以上的40個縣市區(不包括深圳對口支援的4個縣)為受援範圍,按照“三年規劃,分年度安排”的要求,省重建辦提出了2008年對口支援資金分配意見(48297萬元),並經2008年8月6日省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審定通過。在此基礎上,經過與有關市州反復協商溝通,並充分考慮部分支援單位意願,編制完成了《2008年災後重建省內對口支援方案》,現予公佈。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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