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正常生活,讓他們時刻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天津市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辦法》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繼續將農村最困難群眾救助納入公共財政的保障範圍,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興辦五保供養機構、提供捐助和服務,並按有關規定享受政策優惠,多渠道改善供養對象生活,以逐漸構築起完善的社會救助長效機制。
五保供養對像是農村中最困難、最需要救助的群體,據了解,農村五保供養對像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被列為五保供養對象的村民可在吃、穿、住、醫、葬等方面享受政府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即將實施的《天津市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辦法》中規定,本市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為:集中供養的,每人每年4000元;分散供養的,每人每年2500元。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在各區縣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中安排,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和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制定上浮標準。五保供養資金實行按季度撥付,專賬管理、專款專用,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供養資金,直接撥付到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分散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供養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招用天津市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及就業困難群體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可以享受由市再就業資金提供的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補貼或者工資補貼。對在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中從事護理和服務工作、參加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職業技能證書的人員給予培訓補貼。興辦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本市下崗失業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社會力量舉辦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貸款擔保、貸款貼息。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及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務。在開展社會捐助活動中募集的物資,優先用於解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生活需要。(張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