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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報告: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良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7日   來源:審計署網站

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良好

    2008年8月27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報告稱,審計署在對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中,堅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進一步突出了對重點部門、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加大了績效審計力度,注重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揭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促進深化改革和規範管理。審計結果表明,2007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國民經濟保持了增長較快、結構優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態勢,中央財政在改善宏觀調控、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繼續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總體情況較好。中央財政收入28 611.95億元,完成預算的117.2%;中央財政支出29 579.95億元,完成預算的110.1%;中央財政赤字2000億元,比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批准的預算赤字減少450億元,比上年減少748.96億元;增加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032億元。

    ——中央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加大了對“三農”、教育、醫療、社保等重點領域的投入。對農民直接補貼、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等“三農”支出達到4318億元,比上年增長23%;用於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的支出分別增長76%、296.8%和13.6%。

    ——公共財政體系建設逐步推進,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不斷完善。中央財政對地方的財力性轉移支付達到7125.37億元,增長38.1%。進一步調整完善“三獎一補”政策,改進財力性轉移支付測算辦法,建立資源枯竭型城市轉移支付制度,促進了地區間財力均衡分配,基層財政困難得到進一步緩解。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和國務院其他部門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在做好2007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工作的同時,認真整改去年審計發現的問題,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305項,追回或歸還被擠佔挪用的資金41.95億元。審計發現的117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後,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10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對去年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國務院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題報告,審計署也已向社會公告。 

2007年度中央轉移支付大幅增長

    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表明,2007年,中央財政繼續加大轉移支付力度,除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外,共安排轉移支付資金14 016.87億元,比上年增長46.4%,佔中央財政支出的47.4%,增強了中央政府的調控能力,保障了中央各項政策措施的實施,推進了地區間協調發展。 

投向分散撥付遲緩影響中央支農專項資金效益發揮

    據審計署組織對對16個省(區)2006年中央支農專項資金的審計調查,中央支農專項資金已成為基層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資金來源,有力地促進了新農村建設。但從審計調查發現的情況看,由於資金投向分散、管理和分配層次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央支農專項資金效益的發揮。

    一是資金總體尚未有效統籌和整合。目前,從中央到省、市、縣,都有20個左右的部門參與資金分配和管理,每個部門負責分配數量不等的專項資金,導致多頭管理,多渠道分配,項目點多面廣、資金比較分散,相當一部分存在交叉重復。審計調查涉及的50個縣收到的按項目管理的23.8億元支農專項資金,分散投向了4.5萬個實施項目。這種狀況使得地方很難根據實際集中財力解決突出問題。

    二是項目管理和資金分配層次多、鏈條長,影響項目執行進度。目前,中央支農專項資金分配大多采取層層上報項目,再由中央、省有關部門選擇確定並直接分配到具體項目的工作機制,導致申報時間長、資金撥付遲緩、項目執行進度滯後,有的支農項目未能在當年組織實施。

    此外,審計調查還發現一些地方仍存在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的問題。抽查的50個縣2006年擠佔挪用1.25億元,主要用於平衡預算、彌補行政經費等。

    國務院已責成財政部、農業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有關地方政府採取措施,認真整改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已就追繳資金、追究責任、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整改意見。

審計署提出五項建議加強財政管理

    在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中,針對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提出了改進預算編制等五項建議,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

    第一,進一步改進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準確性、科學性和透明度。財政部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改進預算收支的測算方法,提高預算編制的預見性;切實健全財政部、中央部門兩級項目庫,充實備選項目,逐步實行項目滾動管理,切實將支出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在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清查的基礎上,大力推進實物費用定額試點,加快建立定員定額標準體系,不斷提高支出預算的準確性;在擴大部門預算內部公開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部門預算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提高預算的透明度。

    第二,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統籌考慮財政資金使用、國債發行和貨幣政策的協調。財政部要在科學編制預算的基礎上,嚴格按進度執行預算,及時撥付資金,增強預算執行的均衡性,降低財政支出的波動幅度,減少國庫資金大量沉澱;加強國庫資金的管理,合理確定國庫現金流量,國債的發行規模、結構和時間要結合國庫存款餘額統籌安排,國庫資金的使用要注意與貨幣政策的協調。

    第三,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事權劃分不清晰、財力與事權不匹配等深層次矛盾日益顯現,不利於形成科學合理的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從根本上影響了財政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務院將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在確保中央財政調控能力的基礎上,逐步降低專項轉移支付的數量和比重,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投入;建立健全規範、透明的轉移支付管理制度,提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和公平性。

    第四,完善中央政府投資管理,提高財政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中央政府投資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投資計劃延遲下達、項目執行進度緩慢、效益不高等問題,與規劃編制滯後、前期準備不充分、立項審核把關不嚴等密切相關。發展改革委和有關部門要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抓緊編制相關行業的專項建設規劃,分清輕重緩急,統籌選擇建設項目;研究建立政府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把立項審批關;考慮拆遷、土地徵用、移民、環境保護等方面因素,充分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加強對重大項目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督促項目單位嚴格執行招投標、監理和質量事故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提高投資項目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明確金融國有資産的收益分配和預算管理制度,確保國有資産安全。目前,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産監管比較薄弱,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而且多頭監管。國務院將研究制定金融企業國有資産産權登記、産權轉讓、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業績考核、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辦法,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強化部門間協作,完善監管信息溝通機制。財政部等部門要進一步嚴格審批金融企業境內外投資、並購等事項,確保金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

審計署:08年下半年審計工作五個“著力點”確定

    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記者 張曉松)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30日召開的全國審計機關深入開展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電視電話會議上,圍繞中央對今年下半年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的部署,提出了下半年審計工作的五個“著力點”。

審計署出臺規劃將推進省部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

    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記者杜宇、張曉松)審計署11日公佈的2008年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提出,推進省部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深化地廳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

    規劃稱,分步制定政府主要負責人、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國有及國有資本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領導人員三類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範。推動中央單位內部管理的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審計署首次披露救災款物審計情況:總體情況良好

    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 張曉松)汶川地震發生後,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撥付了大量救災資金,國內外捐贈了大量款物,社會各界對此非常關注。那麼,這些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究竟怎樣?記者日前專門採訪了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司長王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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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旭人:去年財政收入51321.78億元 超額完成預算
· 2008年審計報告:376.87億元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 49個部門單位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審計結果公告2007年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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