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勞動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制定出臺了關於地震災區入閩就業人員對口就業援助有關政策。
據了解,對地震災區入閩就業人員提供就業援助相關補貼政策,包括職業培訓補貼500元/人、職業介紹補貼75元/人、期限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按企業為災區勞動者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如按每人每月平均工資1500元計算,每人每年補貼420元)、一次性就業生活費補貼200元/人。就業援助政策執行時間為3年。與國家政策相比,福建省增加了職業介紹補貼和一次性就業生活費補貼兩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