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遼寧省環保局、人民銀行瀋陽分行和遼寧銀監局共同制定的《關於實施綠色信貸促進污染減排的意見》現開始實施,今後,企業履行環保義務的情況將納入到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供環保部門和金融部門在履行職責時查詢利用。
該《意見》的實施,標誌著遼寧省污染減排進入到了用綜合手段進行治理的新階段,即通過制定相應的環境經濟政策,將環境保護的規定從生産領域向流通、分配、消費各個環節延伸,以調節或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更好地實現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為確保綠色信貸得以有效實施,全省環保金融部門聯手聯動,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制定信貸管理的環保指導名錄,開展環保政策法規培訓,提供相關諮詢,對環境友好型企業給予政策扶持和信貸支持,對違法排污企業實行更加嚴格的環境監管和信貸控制。
同時,環保和金融部門啟動了信息交流共享機制。9月1日,遼寧省環保局向金融部門公佈了第一批綠色信貸信息,並提供了信貸鼓勵、預警和限制三類企業名單。其中,鼓勵信貸的是符合國家産業政策、減排工程成效顯著、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産成績突出及長期穩定達標排放的環保先進企業,共包括中國石油遼河油田歡喜嶺採油廠、金龍集團大石橋市金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大連機車車輛廠、鞍鋼集團新鋼鐵公司給水廠和中國石油錦州石化分公司等13家。
信貸預警的是長期超標排放、減排工程嚴重滯後、排污費欠交50%以上的企業及逾期半年以上未消除重大環境隱患的企業,即遼寧慶陽特種化工有限公司、瀋陽惠涌供熱有限責任公司、丹東銀河水泥有限公司、東港紅星水泥有限公司、阜新煤矸石熱電廠、遼寧五龍黃金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
限制信貸企業為國家産業政策明令淘汰、縣以上人民政府下令關停、違反環評法擅自建設或生産及造成重特大環境損害,嚴重威脅群眾安全的企業。這類企業有鞍山西洋集團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普蘭店市元坤紙板廠、新賓滿族自治縣頤賓造紙廠等20家。
人民銀行瀋陽分行和遼寧銀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引導各銀行金融機構,把徵信系統信息庫中的企業履行環保義務信息,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保證國家産業政策和環保政策落到實處。督促轄內各金融機構,嚴格掌握信貸投放的環保標準,實施差別信貸。對減排工作做得好的,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對沒有很好完成減排任務或違法排污的,嚴格信貸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