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從四川省糧食局獲悉,當前,四川省大春糧食收購工作已全面展開,為貫徹落實好省政府關於切實做好大春糧食收購工作的文件精神,維護糧食收購市場秩序,依法保護種糧農民和糧食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利益,9月10日-11月10日,四川將針對從事糧食收購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集中開展大春糧食收購專項執法檢查,並要求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加強與當地工商、質監、衛生、價格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權限予以查處。
細化檢查內容:一、糧食收購者是否取得糧食收購許可證,並在糧食收購場所明示;二、糧食收購者是否向售糧者告知並在收購場所公示收購糧食的品種、質量標準和價格;三、糧食收購者是否向售糧者出具糧食收購憑證,並載明收購糧食的品種、質量等級、價格、數量和金額;四、糧食收購者是否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按質論價,是否損害種糧農民的利益;五、糧食收購者是否及時足額支付購糧款,有無“打白條”,有無違反規定代扣代繳各種稅、費和其他款項;六、糧食收購者(不含個體工商戶)是否建立並執行了糧食出入庫質量檢驗制度;七、糧食收購者是否將糧食與可能産生污染的有害物質混存,不同收穫年度的糧食是否混存;霉變及病蟲害超過標準規定的糧食是否單獨存放,並按有關規定進行銷售或者銷毀處理;儲存糧食是否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化學藥劑或者超劑量使用化學藥劑;八、糧食經營者是否建立糧食經營臺賬,是否按規定報送統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