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海南省土地儲備聯席會議制度通知,確定了聯席會議組成人員、聯席會議職責和議事規則等。聯席會議制度將通過定期召開會議,組織、協調安排省級土地儲備及運營。
聯席會議由副省長姜斯憲任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馮鳴、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廳長嚴之堯、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明貴任副主任。成員包括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林業局、省農墾總局,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土地儲備整理交易中心和海南省地産(集團)有限公司各1名負責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負責日常工作。
海南省土地儲備聯席會議是省政府土地儲備工作的協調議事機構,在省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統籌、協調全省的土地儲備及土地運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研究省級土地儲備及運營的政策與措施,為省政府決策提供參考意見;研究協調省級土地徵用、收購儲備、整理、運營規劃與計劃;協調土地儲備工作涉及的財政、計劃、銀行、審計、規劃、建設、法院以及各市縣等方面的關係,監督檢查省政府決定的土地儲備運營工作落實的情況;協調解決土地儲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海南省政府還明確了聯席會議的議事規則。土地儲備聯席會議議事職責範圍內的事項,由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土地儲備整理交易中心、地産集團有限公司向省政府提出議題。議題經聯席會議主任同意後,召開聯席會議,就議題內容進行研究並做出工作決定。另外,涉及土地儲備事項,聯席會議其它成員單位可向省政府提出議題,議題經聯席會議主任同意後,召開聯席會議,省政府可根據工作需要,直接決定議題。
聯席會議的工作意見,屬重大事項的,經聯席會議主任同意後,報省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屬成員單位職權範圍內的,有關成員單位依照法定職權和規定的辦事程序辦理。
對於一般性議題,聯席會議主任認為不需要召開土地儲備聯席會議的,可直接批示,各成員單位按批示意見執行。(記者 侯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