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35.9萬元到73.43億元,從3個採購項目到三大類50多個項目,十年間,陜西省政府採購事業成就斐然,有力地促進了政府部門的廉政建設,打造政府採購“陽光工程”初見成效,為實現政策功能、發揮宏觀調控作用、促進全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陜西省政府採購工作是從1998年開始在省級部門進行試點、2000年開始在全省全面推開的。10年來,特別是《政府採購法》實施5年來,全省緊緊圍繞“拓展範圍、擴大規模”的工作主線,通過科學制定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逐步強化採購預算管理,使採購範圍不斷拓展,採購規模逐年擴大。採購目錄從最初的辦公設備、維修裝飾工程、車輛保險3個項目擴大到目前涉及貨物、工程、服務三大類的50多個項目。一些市縣還將增長潛力較大的基本建設工程納入了政府採購範圍,如寶雞、咸陽將市政工程項目納入了政府採購,渭南將防洪、抗旱等應急物資納入了政府採購。1998年全省採購規模535.9萬元,至2007年已達73.43億元,年均遞增89%,年節支率都保持在10%左右,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同時,政府採購資金也從最初的僅為財政預算內資金逐步擴大到了預算內資金、非稅收入資金、自籌資金,中小學免費教科書、農村衛生院的醫療設備等有關民生項目,通過政府採購既保證了質量,節省了資金,也使農民群眾得到了實惠,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
為了確保政府採購業務規範運作,健康發展,陜西省還制定出臺了《陜西省省級單位協議供貨和定點採購管理辦法》、《政府採購售後服務監督管理辦法》等7個管理辦法。陜西省財政廳、省審計廳和省監察廳還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從深化財政支出改革、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高度,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使用財政性資金實施的採購項目必須全部納入政府採購。目前,陜西省已建立起集中採購機構和社會仲介代理機構共同操作的政府採購運行體制,形成了以集中採購為主,部門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為輔,三種採購形式相互並行、相互補充的政府採購格局。(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