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嬰幼兒泌尿系統結石診療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嬰幼兒泌尿系統結石診療工作,維護患兒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診療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醫療機構要繼續按照衛生部要求做好患兒診療工作,對患兒實行免費醫療。
二、承擔患兒診斷篩查工作的醫療機構應當為設有兒科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兒童醫院和設區的市級以上婦幼保健院。承擔診斷篩查工作的醫療機構要按照《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嬰幼兒泌尿系統結石超聲檢查流程》(附件1),做好患兒的診斷篩查工作,確保患兒得到及時有效的診療。
三、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嬰幼兒泌尿系統結石省級診療專家組,加強對醫療機構相關患兒診療工作的指導,對疑難、重症病例及時組織會診、搶救,必要時安排轉診。重大診療問題須及時上報衛生部醫政司,衛生部將根據情況派出衛生部診療專家組提供指導。
四、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繼續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於上報有三鹿嬰幼兒配方奶粉喂養史患泌尿系統結石嬰幼兒有關情況的通知》(衛發明電〔2008〕111號)的要求,做好相關信息統計上報工作。每日匯總轄區內截至當日12時新增報告病例情況,並填寫《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泌尿系統結石患兒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每日15時前上報衛生部醫政司。病例上報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