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真開展含三聚氰胺嬰幼兒配方奶粉市場清查工作的緊急通知
工商明電〔2008〕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國家處理嬰幼兒奶粉事件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的通報,有22家生産企業的69批次嬰幼兒配方奶粉含三聚氰胺(見附件1)。現就查處有問題奶粉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開展奶粉市場清查工作,切實維護食品市場消費安全。各級工商機關對市場上含三聚氰胺的嬰幼兒配方奶粉,要採取有力措施,立即責令經營者停止銷售、下架退市。要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對下架退市的含三聚氰胺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就地封存,並落實監管責任,防止再次流入市場,對退回生産廠家的含三聚氰胺的嬰幼兒配方奶粉要登記造冊,嚴格跟蹤監督,嚴防再次銷售。各地工商機關要層層落實含三聚氰胺嬰幼兒配方奶粉市場清查責任,逐級監督檢查,以基層工商所為單位,責任到人,開展拉網式逐戶清查,確保轄區內經營者所有銷售含三聚氰胺嬰幼兒配方奶粉全部停止銷售、下架退市。對下架退市的含三聚氰胺嬰幼兒配方奶粉要進行逐戶登記,逐項統計,逐級匯總,逐級上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局要務必于9月20日下午6點前將奶粉市場清查情況和退市情況統計表按要求書面報送總局消保局。
二、加大奶粉市場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奶粉市場秩序。各地工商機關要嚴格依法履行奶粉市場監管職責,按照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奶粉市場監管的緊急通知》的要求,要加大奶粉市場日常巡查力度,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要加大流通環節奶粉質量監管力度,逐戶檢查奶粉經營者索證索票和購銷臺賬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監督經營者嚴把奶粉質量進貨關,確保奶粉産品質量可追朔;要加大對流通環節不合格奶粉案件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奶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奶粉市場經營秩序。
三、及時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各地工商機關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要24小時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確保有人接聽、受理和處理消費糾紛,特別要依法妥善協調好消費者退換奶粉問題,努力將消費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有效防止群體性消費糾紛的發生,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四、建立健全協調工作機制,切實做好部門協作配合工作。各地工商機關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加強與衛生、質檢、食品藥品監管、農業、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及時互通情況,整合執法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形成部門合力,提高監管效能。
五、建立奶粉市場清查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切實做好值班和應急防範工作。各地工商機關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認真落實國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級響應的規定。按照國家處理嬰幼兒奶粉事件領導小組的要求,對涉及生産環節和流通環節問題奶粉的質量檢測由有關部門組織統一實施,檢驗結果經領導小組審核後對外統一發佈。對此,各級工商機關要嚴格執行,並按照總局明確的涉及含三聚氰胺奶粉的企業和品牌、批次等依法監督經營者停止銷售和下架退市。要全面落實國家處理嬰幼兒奶粉事件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嚴格實行奶粉市場清查和下架退市情況每日報告制度,從即日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局要于每天上午9時前,向總局報送前一日早8時至當天早8時前的奶粉市場清查情況(主要內容見附表),明確專人負責奶粉市場清查有關信息報送工作;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級工商機關領導幹部要靠前指揮,果斷妥善處置。省、市、區(縣)工商局以及工商所要安排足夠的監管執法人員24小時值班待命;要建立重大事項即時報告制度,對本轄區發生的突發事件和重大情況、重大案件等,要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誤報。上級工商機關對上報的重大事項要及時掌握動態,按照分級響應和程序有效指導和處置,確保奶粉市場清查工作紮實有效。
各級工商機關要加大檢查工作力度,主要領導親自抓,主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機構分工協作抓,建立健全責任制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總局將立即組成督查組,對相關省、區、市進行專項督查,確保對問題奶粉市場清查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總局聯絡電話010-88651606,傳真010-68028470,電子信箱xbs1606@saic.gov.cn
附件1:檢出三聚氰胺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企業及産品名單(22家企業69批次)
附件2:流通環節奶粉市場清查情況統計表
附件3:22家企業含三聚氰胺嬰幼兒配方奶粉下架退市情況統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抄送:國家處理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