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全力打造“森林城市”,重慶市積極落實中央環境保護宏觀調控政策,並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削減。2008年上半年,重慶市削減二氧化硫1.23萬噸,削減化學需氧量0.35萬噸,分別較2007年同期削減3.03%和2.95%。
二是環境經濟政策得到認真執行。重慶市印發了《關於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有關工作的通知》,每月向國家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報送企業違法信息,並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管理系統;重慶市的人民銀行各中心(片區)支行,萬州、涪陵、黔江銀監分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重慶分行,以及重慶市的銀行機構,在向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之前,都會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將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要件。
三是環境準入制度不斷強化。制定出臺了《重慶市工業項目環境準入規定》,從産業政策、工藝規模、清潔生産、選址佈局、污染治理與排放、總量控制和風險防範等方面對新建工業項目提出了明確要求。近半年來,重慶市先後否定了渝西上遊地區新建造紙廠等4個大中型項目。
四是啟動區域限批。為督促大足縣和銅梁縣徹底根除碳酸鍶行業帶來的環境污染,重慶市對大足縣和銅梁縣實施了區域限批制度,促進了該地區環境質量的明顯改善。